黎志偉冀到私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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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贏得長洲「包山王」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7年多前因交通意外致下半身癱瘓,事後入稟高等法院向2名涉事私家車司機索償逾千萬元。案件今早續審,辯方續就賠償金額多寡盤問黎志偉,質疑他無需堅持向私營醫療機構求診,亦可遷至月租較便宜的單位居住。黎志偉解釋,他在公立醫院曾因醫療失誤致延誤診治,故希望日後改往私營機構繼續治療。他亦想搬至一個方便出入的居所,難以另覓其他地方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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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黎志偉指稱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在屯門公路駕駛「綿羊仔」電單車期間,遭2名被告人唐洪國及徐紹輝分別駕駛的私家車碰撞致殘。黎志偉在庭上表示,他在意外後先後因背傷、尿道感染、膀胱結石等問題,到屯門醫院求診。但他在2015年被診斷膀胱結石前,醫生曾2次為他照X光檢查,都無察覺其膀胱有問題,直至第3次檢查,才發現膀胱石已有雞蛋般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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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因下半身壓瘡的問題,被逼於2016年辭任香港攀石代表隊教練。他在前年10月至去年9月間在瑪麗醫院接受5、6次手術醫治壓瘡,但未能成功,至今仍受傷口痛楚纏擾。若有經濟能力,他希望可在私營醫療機構尋求更好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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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於屯門居屋單位的黎志偉在證人陳述書指,現時寓所不適合他一家三口居住,故欲遷至鄰近屯門站的私樓單位。辯方質疑黎可遷至另一個鄰近輕鐵站的屋苑,黎解釋該屋苑與村屋相近,路面崎嶇不便輪椅移動,又偶有流浪狗騷擾輪椅使用者,故不適宜搬至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