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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鋼筋達26支 陳淑莊指或要求港鐵拆卸重建

政事

不合格鋼筋達26支 陳淑莊指或要求港鐵拆卸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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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鋼筋達26支 陳淑莊指或要求港鐵拆卸重建

2019年01月11日 21:48 最後更新:21:59

不能讓港鐵試圖降低標準「搬龍門」

沙中線紅磡站現正進行開鑿鋼筋測試,路政署今日(11日)公布最新9支鋼筋的測試結果,當中再有5支不合格。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出,就檢測第一個目的而須檢測72支鋼筋,以確定核實鋼筋接駁情況是否與工程圖則相符,但現在只檢測了12支,已有4支不合格(30%);另外,就第二個目的,東西走廊及南北走廊須分別檢測84支鋼筋,以檢查鋼筋及螺絲帽接駁的施工質量,但現時東西走廊只檢測了41支鋼筋,已發現18支不合格 (44%);南北走廊檢測了14支鋼筋,發現了4支不合格(29%)。陳淑莊認為上述結果非常惡劣,政府應交代如何補救,甚至要求港鐵將紅磡站拆卸重建。

陳淑莊促請政府必要時要求港鐵將紅磡站工程拆卸重建。資料圖片

陳淑莊促請政府必要時要求港鐵將紅磡站工程拆卸重建。資料圖片

陳淑莊相信,隨著測試繼續進行,不合格鋼筋的總數會繼續增加,即整體鋼筋不合格比率會繼續上升。港鐵於去年12月4日發表的《全面評估策略建議》,當中表6.3顯示在95%置信水平下,不合格樣本的數目與相應的整體不合格比率。但由於該表只顯示最多5個不合格樣本,現時東西走廊發現的不合格鋼筋已遠超此數,南北走廊亦已有4個不合格樣本。因此,陳要求政府及港鐵提供6個至84個不合格樣本的相應比率,讓日後公眾可在路政署更新檢測結果時,即時知悉兩個月台整體的鋼筋不合格比率。

陳淑莊亦指出,表6.3只顯示最多5個不合格樣本,反映港鐵在草擬評估方案時,嚴重低估兩個月台的工程問題。陳淑莊強調公眾安全不容妥協,政府應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不能讓港鐵試圖降低標準「搬龍門」。

陳淑莊又促請政府公布,若兩個月台的不合格鋼筋數目及整體不合格比率繼續增加,將如何要求港鐵作出補救,甚至整體不合格比率超出某個水平後,果斷要求港鐵拆卸重建整個紅磡站擴建部分,並及早準備重建時間表及計算所需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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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2023年04月25日 08:32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發出通告公布,「佔中九子」之一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本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可引致大律師專業聲譽受損,於上月31日被公會紀律審裁團譴責,個案詳情抄送司法界、律政司、律師會、法律援助處、當值律師計劃及破產管理處等,同時刊登在公會網站,維持3個月;另命令陳淑莊須支付公會14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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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據悉,大律師公會於去年8月9日收到針對執業大律師陳淑莊的投訴,指她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判處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其後亦被上訴庭駁回其上訴,投訴人認為陳淑莊的刑事罪行,不但違反公會的專業守則,更損害公會及大律師的專業形象及聲譽。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並向審裁團作出求情稱,陳淑莊於2003年4月成為執業大律師,2008年至2012年以及2016年至2020年先後兩度成為立法會議員。2014年9月26及27日共有三場在金鐘添美道的公開集結,於2019年4月「佔中九子」分別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而陳淑莊則因健康問題獲主審法官輕判入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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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鴻指陳淑莊於案發期間是以其政客出現集會,而非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佔中運動的根本動機是爭取真普選,以及要求釋放被捕學生領袖,原審法官陳仲衡認為佔領行動所造成的公眾妨擾非常嚴重,佔領馬路對民眾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但陳在整件事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陳只是行使她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而集會也是和平及非暴力,故事件屬單一及特殊情況。

惟由三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組成的紀律審裁團卻認為陳淑莊被法庭裁定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兩罪成,其行為應受譴責,雖然陳沒有以其大律師身分在集會中發言,但眾所周知陳淑莊是公民黨的關鍵人物,也同是執業大律師,她知道或相信群眾會因其演說受影響參與佔領卻無警告,目的為癱瘓交通和對公眾地方構成阻礙。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惟已長時間無打官司

審裁團考慮她被刑事定罪後已受到懲罰,再加上配合公會,坦承投訴,乃決定陳須受譴責,及下令她需支付14萬元給公會,作為支付三名審裁團的訟費。

陳淑莊於2020年9月29日公布退出公民黨,不再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執業大律師陳淑莊,兩年前離港飛往台灣定居,雖然她的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出現,但事實上她過去一段很長時間並沒有打官司,而一直相依為命的陳母因不肯離港,未有與陳淑莊同行,不過陳淑莊有委托親友代為照顧年老母親。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