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把長者綜援合資格申請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引起很大爭議,特林鄭月娥與各政黨爭持不下,原來這爭議主要涉及施政理念的爭拗,真正涉及的財政支出並不多。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表示,議員去年通過預算案,預算案中已包含調升長者綜援申請年齡,表面上看這是財政問題,接觸過財爺陳茂波的議員説,財爺對此政策並無強烈意見,主要看特首及相關政策局的看法。
政界初時傳出,相關政策涉及財政支出每年兩億元,支出不多。但後來有議員話,實際支出遠比此數低。
立法會議員普遍估計,因提高年齡受影響的人數(即60至64歲申領綜援長者)約2000人,而金額差別只是1060元,即使調高,港府每月所少付的金額也不過212萬元左右。若以一年計算,涉及金額僅2544萬元。
傳聞有議員見過勞工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按羅估,真正因新政策受影響的人數,應只有1000人左右,若以此計算,政府每年因而少付的支出僅1262萬元。
以政府支出計,每年千多萬是微不足道的數字,無論政府和關愛基金都完全有能力支付。此爭拗完全關乎理念,政府堅持,未來人口將快速老齡化,到2031年,三份一人口年齡是60歲以上的長者,到時候政府負擔將會很大。因此趁現在經濟環境仍佳,老齡化還不太嚴重的時候,就要開始按新的退休年齡改變政策。
議員就覺得政府的想法離地,特別是官員說現在失業率低,60歲以上要找工作隨時都找到。實際上易找到的工作,都是洗碗、清潔、看更這類重體力勞動的,其他工作都不太願聘請長者。由於整體社會還未實現退休年齡延至65歲。除了極少部份的工作,大部份工種不願意聘請長者,因此長者就業並不如想像中容易。
如今這個理念之爭,不知如何收科。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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