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到訪深圳1日,數據漫遊費達$4500。
消委會調查市面79個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發現有26個計劃是當用完「數據漫遊組合」內所有預訂日數後,會按標準收費計算隨後的漫遊數據用量,亦收到市民投訴,指在深圳1日的數據漫遊費,竟達到4500元。
消委會調查7間流動服務營辦商,一共79個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當中30個預先購買或申請指定日數的計劃,雖然價錢比直接使用「定額日費計劃」低,每日平均費用可低至8.5元至最高57.6元,但此類計劃均設使用期限及數據使用量上限。
另外,有26個計劃是當用完「數據漫遊組合」內所有預訂日數後,會按標準收費計算隨後的漫遊數據用量,因此消費者應時刻留意使用情況。
消委會早前接獲一宗投訴個案,李小姐於2年前申請了B營辦商的日費計劃,早前到訪深圳,不到2分鐘就收到由B營辦商發出的600元數據漫遊收費短訊提示,再過1分鐘,李小姐又收到提示短訊,指數據漫遊費已達1400元,以及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之後再收到短訊,指數據漫遊費已逾4,500元。
李小姐回港後投訴,B營辦商表示當年日費計劃的申請都設有時效並已過期,如李小姐為本地月費計劃續約,B營辦商願意減收一半爭議的數據漫遊費。由於她無法證明當時的日費計劃設有時效,而且十分不滿B營辦商通知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後仍繼續收取費用,以及要挾續約。
經消委會多番調停,B營辦商和李小姐最終達成協議,李小姐只需支付3成有關數據漫遊費用,亦毋須繼續履行本地月費計劃的合約。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即使只需完成一、兩個步驟,便可以購買或申請這類漫遊數據計劃,消費者都不應掉以輕心,要仔細閱讀有關收費細則等資訊,完成後亦要保留相關單據或螢幕截圖,以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