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五到立法會答問大會,回應新民黨議員容海恩時的講話,觸發一場政治風波。
林鄭月娥當時說,「我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這個把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增加到65歲是各位批的,是各位批准的,在2018/19年,各位批准《財政預算案》時批准了這個項目,所以我聽到覺得很驚訝。」
無論是建制派或反對派都反對把長者申領綜援年齡提升,他們認為政府有大量財政盈餘,在考慮如何派錢的時候,無需收緊一小撮人的福利。林鄭月娥當天突然把波踢給預算案,還說議員已批准了,等於要支持預算案的建制派議員承擔政治責任。究竟整個政策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的呢?
這個政策其實是由上屆政府提出,政府把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就要做相應的政策。當時的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都認為要把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提高提高至65歲,當時的特首梁振英也同意把相關政策放在2017年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內。
《施政報告》的政策要落實,一般要提交到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磋商,尋求議員意見。2017年11月13日,該政策提上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討論,民建聯議員柯創盛和工黨議員張超雄都發言反對提高長者申領綜緩的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在投票時,建制派議員柯創盛、勞聯的潘兆平和工聯會的郭偉強都投了反對票,結果委員會否定政府實施這個政策。所以政府不可以說建制派同意了這個政策,建制派是明顯表態反對。
勞福局其後書面回應了小組的決定,重申政府支持這個政策的立場。按理立法會的建制派和非建制派一致反對的政策,這樣富爭議性,政府應再與議員磋商,談出一個大家都接受的妥協方案。但政府沒有這樣做,反而在2018年2月的《財政預算案》的一份附件中再提及這個政策。每年的《財政預算案》公佈時,其實有三本書,包括財政司司長演詞,附錄及補篇,以及財政年度預算。而在當時的財政年度預算中,在年度要留意的事項中,提到會在2018/19年財政年度把長者申領綜緩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
所以,也不可以說政府沒有提出,橋妙之處在於這個政策其實並不需要立法會通過,皆因是政府需要增加開支,才需要在立法會通過,而提高長者申領綜緩年齡屬縮減開支,涉及的金額亦很不多,大約只有一、兩千萬元,技術上根本不需要立法會通過。嚴格而言,這不屬於預算案的項目,只是一個增加透明度的措施,旨在告訴大家會實行這個政策而已,可以說政府打了一個規則容許的「茅波」。政府雖然經常強調很重視與立法會的關係,但在有爭議性的政策上,只要不需經立法會通過的,就照做不誤。
因此,林鄭說議員通過預算案,即通過政策的講法,技術上並不適切,因為這個政策是無需立法會通過的。但她這樣說,卻有一個很大的政治後果,等於是說建制派是舉手機器,舉手通過了,現在卻要反悔,她覺得很驚訝。這等如要建制派食一隻大大的死貓。
或許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認為本地人口快速老化,推行這個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性。但建制派議員卻覺得本屆政府上任一年多已增撥83億元教育經常性開支,是為了討好教育界反對派議員,政府的政策根本充滿政治性。但如今卻為了堅持一個區區一、兩千萬元的所謂理性政策,就要建制派議員背黑鑊,他們又怎會接受呢?今年年底就要選區議會了,得罪長者輸了議席,誰會可憐他們呢?
這場政治風波,可以話一隻死貓擺在枱面搵人食。在政府和政黨雙方都企硬的情況下,暫時看不到有何出路。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