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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跌嘢落街砸死人好大鑊 「直接責任」不用證明犯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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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跌嘢落街砸死人好大鑊 「直接責任」不用證明犯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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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狀:跌嘢落街砸死人好大鑊 「直接責任」不用證明犯罪意圖

2019年01月21日 16:09 最後更新:01月22日 08:13

跌窗落街導致人命傷亡,分分鐘要入獄。今日早上一名佛山來港旅遊的女子行經尖沙嘴美麗華商場對開時,被一扇突然從酒痁高處墮下的玻璃窗擊中,送院搶救後不治。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今次事件警方初步懷疑工人開窗時釀成意外,重案組已接手調查。時不時會聽到有窗跌落街的新聞,可能好多市民並不知道,跌窗落街可以好嚴重。金牙大狀話,一般人不明白跌窗落街的嚴重性,本來刑事案除了證明有犯罪行為之外,也要證明有犯罪意圖(例如蓄意令人受傷或嚴重疏忽),但從建築物有東西跌到街上,造成人命傷亡,就是直接責任(strict liability ),意即毋須證明犯罪意圖,都可以入罪。

跌落街的玻璃窗。

跌落街的玻璃窗。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容許物體自建築物掉下,屬於刑事罪行,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計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導致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違法,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更嚴重可以《建築物條例》作出檢控,與任何形式的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金牙大狀又提醒,除了刑事罪行之外,傷者或死者家屬都可以就財產損毀、身體受傷或死亡向業主申索賠償,如果不是統一業權,則所有業主或者法團都要負責。法庭會因應受害人的年齡及賺錢能力等因素,作出裁決。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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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高人話,外界或許有點誤解,以為特首政策組的研究都是保密的,其實並非如此。特首政策組一年外判的研究費用2000多萬元,當中很多研究是公開的。他們選題時也有和政策局溝通,確保做出來的研究政策局能用得著。

高人形容,政府決策前多做研究,了解情況,然後才作出決定,比拍腦袋決策科學得多。但事實上不能說做了一個旅遊巴泊位研究就馬上可以解決相關問題,但做了研究可以讓政策局有更多數據和科學分析,以供參照。

他說,特首政策組有部分研究不公開,涉及費用大約1000多萬,包括就不同問題做的民調,以及其他合約研究,保密的研究有兩大類,主要是和施政報告相關的前期研究,以及就政府內部醖釀中的政策作研究,例如了解外界有無其他可行的政策選項,或者作為「紅隊」,挑戰現有構思中的政策,找出其中漏洞。由於這些研究和政府即將推出的政策緊密關連,故有保密的需要。

高人分析,特首政策組的預算和過去差不多,但本屆政府謀劃的新項目很多,涉及眾多未來的規劃,以有限資源完成更多工作,協助政府作科學決策,殊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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