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指,匯豐信託置身事外的態度就是偏袒羅嘉瑞的證明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匯豐信託執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第3日作供。他承認匯豐自2016年1月,已知悉羅嘉瑞欲提名子女加入鷹君及附屬公司的董事局,導致羅家出現糾紛,但匯豐無法有效左右鷹君決策,羅老太亦無在其1月意願書中提及有關問題。原告方質疑,匯豐一直知道家族糾紛源於鷹君控制權爭議,其置身事外的態度就是偏袒羅嘉瑞的證明。York否認。

證人Brent Edward York(右)。 資料圖片

證人Brent Edward York(右)。 資料圖片

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匯豐收到羅老太要求增持匯豐的指示後不採取任何行動,是否出於羅嘉瑞指示。York強調,羅嘉瑞指匯豐可決定如何處理,即使所有羅家子女都支持母親,匯豐亦只會視之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匯豐於2016年7月曾提出2個解決家族信託管理爭議的方案,其中一個是將現有信託分作9個子信託。余若海指,該建議最先由羅康瑞提出,匯豐正式提出此建議後,羅嘉瑞、羅康瑞與羅鷹瑞均表態支持;相反另一個在信託中成立顧問委員會的建議,則不獲家族任何人支持。

York承認在第一個方案下,羅嘉瑞將成為單一最大股東,但不表示他有權掌控信託以至鷹君運作。York又指,匯豐對任何選項都保持開放態度,讓家族成員均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