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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騙公司20萬元裝修費 前銷售及營業經理被廉署起訴

社會事

涉詐騙公司20萬元裝修費 前銷售及營業經理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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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騙公司20萬元裝修費 前銷售及營業經理被廉署起訴

2019年01月30日 20:27 最後更新:20:38

為公司兩個新承租舖位進行翻新工程時干犯涉嫌罪行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藥業公司前銷售及營業經理,控告她涉嫌詐騙及企圖詐騙該公司共20萬元裝修費。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藥業公司前銷售及營業經理。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藥業公司前銷售及營業經理。 資料圖片

趙詩茵,36歲,香港永明藥業有限公司(永明)前銷售及營業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2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永明銷售及營業經理,該公司從事買賣中藥材、健康食品和營養補充品。她受永明的營運人指示,委聘一間建築公司為兩個位於元朗一個購物中心的新承租舖位進行翻新工程。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期間向永明虛假地表示,該建築公司就有關舖位作出的裝修工程報價為25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明把一筆10萬元的款項存入以她的親屬名義開立的一個銀行戶口,作為該裝修工程的首期費用,導致她的親屬獲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1月22日,就該裝修工程向永明作出相同的虛假陳述,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永明簽發一張10萬元的支票作為該裝修工程的中期費用,有可能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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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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