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政府研規管電動代步工具 2020年有結果

政事

政府研規管電動代步工具 2020年有結果
政事

政事

政府研規管電動代步工具 2020年有結果

2019年01月30日 23:39 最後更新:23:49

繼續研究

近年不少城市興起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如小型電單車、電動輔助單車、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輪車等,不少地方都透過登記或牌照制度准許工具合法行駛,但香港仍未有相關做法。政府就此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運輸署已展開「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料2020年中完成,屆時再參考結果,檢討是否需要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引入相關規管制度,以及是否需要推行試驗計畫等。

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或納入規管。資料圖片

電動滑板等電動代步工具或納入規管。資料圖片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電動代步工具屬機械驅動,在港一般歸類為「汽車」,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行駛。運輸署研究將檢視海外地區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情況,並評估在香港使用這些工具對道路安全、交通暢達及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相關法例規定,以及管理及執行問題等事宜。

往下看更多文章

申訴專員報告指寄失「易通行」車輛貼事件 令人感到計劃推行匆忙安排不周

2024年03月20日 21:56 最後更新:22:41

申訴專員就運輸署推行「易通行」計劃及寄失1萬8千張「車輛貼」事件發表全面調查報告,指事件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推行「易通行」過於匆忙,安排不周,亦似乎過於樂觀。

調查源自一宗投訴,投訴人不滿運輸署寄失車輛貼,並認為「易通行」熱線要求他親身辦理車輛貼是無理,浪費時間。運輸署回應公署,事件屬電腦系統銜接出錯受影響個案。報告指,隧道費服務商發現,銜接運輸署電腦系統與「易通行」系統的電腦程式指令出錯,令部分地址未能完整地由運輸署的電腦系統轉移至「易通行」的系統。

申訴專員公署說,明白運輸署難以確保系統在實際執行時百分百準確,但有關問題發生於運輸署公布會寄出「車輛貼」後不久,並與署方預計實施「易通行」的日期相隔只有一個多月,受影響車主被要求需親自補辦申請,無疑會帶來不便,亦有推卸責任之嫌,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在推行「易通行」上過於匆忙,安排不周。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報告又指,發生寄失車輛貼問題後,運輸署未有立即與服務商商討和制定適切的跟進和善後安排,情況有欠理想。申訴專員認為, 投訴人對運輸署的投訴成立 。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