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業界認為沙中線趕工,是棄交表格的主要原因。

沙中線及港珠澳大橋工程近日爆出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RISC表格)缺漏,敲響工程管理及監督失效的警號。工程業界坦言,行內偶有遲交文件的情況,其因可歸咎於趕工文化,即使承建商冷待地盤管理,工程顧問公司卻難以制衡,連發警告信亦無法追討錯漏。學者認為,部份建築商不設獨立質量管理人員,只由安全主任、環保主任等兼任,令前綫驗收流於表面,專業性不足。針對上述亂象,行內人建議政府停向未交齊文件的承辦商撥款,同時加強扣分制及罰則,以收阻嚇作用。

沙中綫紅磡站工程被揭遺失大批RISC表格。資料圖片

沙中綫紅磡站工程被揭遺失大批RISC表格。資料圖片

建築工程質量問題近日惹人關注,繼沙中線紅磡站工程被揭遺失大批RISC表格後,港珠澳大橋工程亦有表格被發現在完工兩年後才補簽,揭示工程品質監控工作岌岌可危。有工程業界直言,承辦商遲交文件情況並不罕見,顧問公司無奈「窮追猛打」仍不奏效,更有業界形容部分承辦商猶如「軟皮蛇」。

資深土木工程師倪學仁不諱言,工程進度趕急,部分工序的行政文件量多,以燒焊駁樁為例,同一天內或須處理幾百份RISC表格,「單是簽名也要簽幾小時」,前綫人員未必做足文件,故以往偶有兩三日後才補交RISC表格的情況,「有時候會date back(追溯),但監督人員正常有完成檢查及測量才肯簽署,大家行使酌情權都講個信字,臨到稽查前發現文件遺漏就要補回。」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工程進度受到外界關注。

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工程進度受到外界關注。

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岑厚德指,RISC表格慣常應妥善儲存至工程完工,並待為期一年的保養期後始能銷毀,平時監督人員或有需要翻查舊記錄,文件不全除了對一個地盤有影響,同時將牽涉另一地盤的監督問題,「若發現某承辦商於地盤甲有工序出現違規,可參考同一公司於地盤乙同一工序會否出蠱惑。」他直言,稽查小組(Audit Team)定期會到地盤抽查行政文件,鮮聞有大批文件離奇消失,情況並不理想。

就工程監督失效,港大土木工程系教授關國雄相信,可歸咎於「趕工文化」,承辦商懶理工程顧問的情況愈見普遍,工程公司管理不妥,工程顧問又未能追回遺漏的RISC表格,曾有任職工程顧問的學生向他透露,其公司對工程承辦商發警告信亦不獲理睬:「早年我仍任職工程顧問時,承辦商文件甩漏可視為non-compliance(違規),繼而要求對方停工,如今為了趕工『追期』,顧問須接受工程人員後補表格,但其實趕工也不是『大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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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具名的檢測業界亦同意,顧問公司在承辦商面前「不夠力」,承辦商遲遲未交文件的情況並不出奇。他又提到,若承辦商在工程期間更改設計,有機會另聘顧問公司監管工程質量,前後兩家顧問公司一旦權責分工不清晰,亦有可能令品質監督工作受影響。

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系副教授盧耀又指出,雖然現時政府要求承辦商須持有ISO9000質量管理認證證書,才能投標政府工程,但並沒強制承辦商聘用專職專責的內審人員恒常處理相關質量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以單一證書不能證明質量,有沒有人維護系統質素?無人理。」

他指,承辦商為節省開支,往往只安排安全主任或環保主任兼顧品質管理工作,「因為安全主任和環保主任有法例或合約要求,承辦商一定要請,但質量管理主任卻沒有。」他不諱言,由安全主任兼顧品質管理工作易生缺漏:「有得睇便睇,無得睇也不要緊,不會重視。」他認為政府應參考安全主任的制度,強制承辦商聘請內部專責人員處理質量管理工作。

為收阻嚇作用,關國雄表示,政府工程項目慣常分階段批准撥款,當局應拒絕向未交妥檢測文件的承辦商撥款,通過工程款項作出牽制,慎防地盤行政工作被一拖再拖,與此同時,政府亦須加強違規懲罰的阻嚇力,如考慮於表現評級制度下,將接獲警告信的承辦商扣分,降低該公司再度中標的機會率:「顧問公司不夠『牙力』,政府就得出手再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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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指,不排除業內有承建商猶如「軟皮蛇」,工程顧問無法作出監管,更難跟對方緊密合作,惟以罰則阻止行政錯漏有一定困難,政府停向承辦商撥款未必奏效:「以前不是沒有人試過,但大判不出糧給二判,二判不出糧給工人,其後造成天下大亂,令勞資關係變差,好難搞。」

陳健碩續說,現行工程合約最嚴重的罰則是把承辦商「踢出局」,惟文件上的不足,不至於令工程公司承受如此嚴重的懲處:「新昌被踢出M+博物館是好嚴重的情況,後續影響很大,幸西九項目屬私人工程,很快可找到新承辦商接手,換轉政府工程至少會受阻一兩年。」他認為,承辦商的考勤報告應參照整體行政記錄撰寫,始能全面反映工作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