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月14日,也是農曆正月初十。

今天開房會被抓么?

互贈的禮物分手後還能要回嗎?

雇個女友有法律風險嗎?

快來看看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的說法,一解你心頭之憂。

今天開房擔心被抓咋辦?

不少小年青們打算趁著今天,到酒店裏為愛鼓掌。那麼,今天開房會被抓嗎??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這種擔心毫無必要!

據介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實踐中,公安機關對賓館等公共場所的檢查多是出於打擊賭博、嫖娼、賣淫、吸毒等違法行為的需要。萬一遇到警察查房,只要如實說明兩人關係即可。

同時,需注意,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即使雙方是自願的,但明知女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還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構成強姦罪。因此,情侶約會要把握好尺度。

互贈的禮物,分手後能要回么?

檢察官指出,男女雙方贈送的禮物屬於贈與行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一經作出即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分手後是無權要回。

但以下幾種是例外:(1)贈與一方為未成年人,其贈與的禮物金額過大,其父母明確表示該行為無效的;(2)以結婚為目的贈送的禮物,比如訂婚禮物、求婚禮物等;(3)受贈方乘人之危、脅迫、欺詐贈與人或因重大誤解而贈送禮物的。

同時,戀愛期間發送的特殊含義的微信紅包,如「520」、“1314”、“5201314”之類的,送前也要斟酌再三。

因為如果戀愛的雙方無債權債務關係,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微信紅包,純屬贈予金錢的行為,亦是無條件的贈與。

若戀愛期間以此表示愛意,一般情況下,分手後這些錢財是難以要回的。因此,談戀愛還是小心些經濟來往,畢竟談錢傷感情呀!

情侶間互拍私密照違法么?

檢察官指出,有相互拍攝裸照或類似視頻愛好的情侶們,拍完之後自己關起門來欣賞並不違法。但是,一旦上傳到網路,就有責任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規定,利用網路等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可處以拘留和罰款。如果圖片涉黃,傳播廣泛、點擊率高,上傳者就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了。

同時還要注意拍攝的場所,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此類行為涉嫌了擾亂公共和群眾文化活動秩序、干擾他人旅遊活動,公安部門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警告、罰款處罰等。

另外,要謹慎對待私密照拍攝,否則稍有不慎就會埋下禍患。如果因此被他人要挾,一定要及時報警,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僱傭女友有法律風險嗎?

今天要想搞點氣氛,單身汪或許指望租女友實現。檢察官指出,租女友,其本質實際上是一種僱傭關係的體現,是僱主通過協議、合同的方式,約定受雇方履行一定義務,待完成後給付佣金的行為。

但租友合同是否屬於法律上的僱傭關係,還是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如果只是單純要求受僱人提供陪僱主逛街、吃飯、遊玩等勞務,則屬於法律上的僱傭關係,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護。

但若約定包含了牽手、擁抱、接吻、以戀人的身份約見親友等,則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質,不僅違反了社會公德,不屬於僱傭關係,也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條款,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協議中約定有陪睡等性接觸內容,則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賣淫嫖娼行為。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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