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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議席上訴失敗 梁國雄揚言上訴至終院

政事

DQ議席上訴失敗 梁國雄揚言上訴至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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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議席上訴失敗 梁國雄揚言上訴至終院

2019年02月15日 18:22 最後更新:18:32

梁國雄表示,不會因為急於參與補選,放棄興訟的權利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前年七月被裁定宣誓無效而失去議席,他去年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今裁定他敗訴。梁國雄手持判辭高舉勝利手勢步出高等法院,他形容裁決「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又揚言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梁國雄表明繼續上訴

梁國雄表明繼續上訴

梁國雄庭外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因為終審法院有2名外籍法官,或者會較上訴庭的法官更「勇敢」。他希望,即使香港的法院不夠「勇敢」,外籍法官能頒下更「勇敢」的裁決。他總結判辭指,上訴庭法官裁定自己律師的陳辭「不言之成理」和「沒有法律根據」,他強調自己遭法官是「打發走」,又不會因為急於參與補選,而放棄興訟的權利。

梁國雄表明繼續上訴

梁國雄表明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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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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