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苦主入稟追討「幣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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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早前在深水埗「掟錢」的幣少爺,再被購買5部售價各為2.5萬元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苦主追數,苦主入稟區域法院冀法官頒令讓幣少還款12.5萬元,以及償還有關虛擬貨幣挖礦機的存倉費。

早前有逾20多名擬貨幣苦主向民主黨求助,聲稱誤中「幣少爺」「掘礦機」陷阱,涉款共300萬港元。 資料圖片

早前有逾20多名擬貨幣苦主向民主黨求助,聲稱誤中「幣少爺」「掘礦機」陷阱,涉款共300萬港元。 資料圖片

原告為關浩樑;被告為黃鉦傑(網名幣少爺)及幣少集團有限公司。

「幣少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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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於2018年7月15日簽訂購買協議,以$12萬5千元購買5部虛擬貨幣挖礦機(IPFS-FILECOIN Morning Machines),原告亦自2019年1月1日起告被告支付有關虛擬貨幣挖礦機的存倉費。原告入稟區域法院冀法官頒令讓被告償還上述款項。

「幣少爺」黃鉦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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