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將於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將於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3名下屬索取及接受共7萬元貸款。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嫌未經許可向3名下屬收取共7萬元貸款。 資料圖片
吳麟光,53歲,被控3項罪名,即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於案發時為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被調派至海務及離島區工作。其中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30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2名為其下屬的消防隊目各索取一筆3萬元貸款。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期間某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一名為其直屬下屬的消防總隊目索取及接受一筆1萬元貸款。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