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指曾非正式地與不同黨派議員溝通有關條文。

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舉行首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承認,條文中加入立法會議員宣誓屬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在提交條例草案前,只有諮詢司法機關意見,並無正式諮詢立法會。

聶德權指,只要市民並非蓄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誤墮法網。

聶德權指,只要市民並非蓄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誤墮法網。

他承認,條文中加入立法會議員宣誓屬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在提交條例草案前,只有諮詢司法機關意見,並無正式諮詢立法會,但指曾非正式地與不同黨派議員溝通。在被議員追問,為何當局只諮詢司法機關,而不諮詢立法機關時,聶德權一度語塞,只解釋曾口頭詢問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意見。另外,他又強調,只要市民並非蓄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