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界定電競場地的特定條件及申請豁免的程序

電競業界在經營電競場地時屢遇困難,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於回應議員質詢時指,當局正研究為業界拆牆鬆綁。政府資科辦將審視電競場地營運細則和器材等因素,再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出豁免建議,由民政局通過《遊戲機中心條例》第三條,決定是否豁免場地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他透露,政府今年首季將公布指引,清晰界定電競場地的特定條件及申請豁免的程序和條件。

創科局局長楊偉雄。資料圖片

創科局局長楊偉雄。資料圖片

立法會會議公民黨議員譚文豪提出,現時電競場地須領有遊戲機中心牌照,但規定不可於主要入口100米內有另一間遊戲機中心或教育機構的處所,以及將遊戲機中心劃分為兒童中心與成人中心,都會令業界難以覓地經營電競場地,並減少客源影響收入。

楊偉雄指,當局正制訂指引界定電競場地的特定條件、申請豁免的程序與條件,並將於今年首季內向業界公布。當中包括場地應主要用作舉辦電競比賽、有關電競活動所需的軟硬件配置、場地設施及設計等。他同時提醒,營運者亦須按經營情況申領其他相應牌照,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及食物業牌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