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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男院友虐狗加監1個月 律政司不服量刑起點低再覆核

社會事

戒毒所男院友虐狗加監1個月 律政司不服量刑起點低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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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男院友虐狗加監1個月 律政司不服量刑起點低再覆核

2019年02月21日 15:43 最後更新:15:54

期望法庭為被虐唐狗主持公道

石鼓洲戒毒康復中心2名男院友,3年前對一隻寄居在中心內的唐狗拳打腳踢,再以繩索勒頸、拋牠下山和射水,導致唐狗死亡。其中1人因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囚3個月,後來經覆核加刑至4個月監禁。律政司不服量刑起點太低,今早在高等法院上訴庭再申請覆核,強調動物生命弱小,依賴人類生存,法庭有必要嚴懲虐待動物者,期望法庭為被虐唐狗主持公道。法官聽罷陳辭,押後裁決。

被告馮志凱今日未有到庭。資料圖片

被告馮志凱今日未有到庭。資料圖片

案發於2016年8月10日,1具唐狗屍體被人發現棄置在膠袋內。被告馮志凱承認虐待動物,在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後來經覆核加刑1個月。被告今早未有到庭,由「法庭之友」另行委派大律師應訊。

律政司代表大律師認為,本案合適的量刑起點應為1年至1年2個月監禁,又解釋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施虐過程變本加厲。被告起初與另一名男院友對唐狗拳打腳踢,後來獨自以繩索勒住唐狗頸項並將牠拋下山坡和射水,虐待時間比拳打腳踢的更長,過程中亦有使用工具。

「法庭之友」委派的大律師指,外國法例有詳細守則,列明虐待不同種類動物的罰則,反觀本港法例未就此定下不同指引。下級法院考慮每宗案件的量刑起點時,應有更大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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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下疏忽照顧致兩貓亡24貓身體狀況不佳 45歲男教師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3年11月13日 18:23 最後更新:23:08

一名男教師懷疑因工作壓力及抑鬱症並無妥善照顧貓隻,以致其中2隻死亡,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本身為愛貓之人,2018年抑鬱症開始嚴重,令被告不知如何控制壓力,導致照顧貓隻能力下降。另外,報告顯示被告沒有傷害貓隻的心,並無暴力傾向,只是高估自己能力,已後悔作出傷害行為,亦表示將來不會再飼養寵物。辯方指校監、修女、老師等也有到庭支持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雖然被告並非使用暴力行為虐蓄,但基於工作壓力疏忽照顧,仍有相當數量貓隻受虐,因此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5歲被告林偉傑,被控於2023年2月在將軍澳富麗花園1座某單位殘酷地惡待或導致,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30隻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未能提供應有的照顧,包括未能提供可接受的環境衛生標準和適當營養,未能提供基本標準的護理及未提供獸醫護理,而致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及2隻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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