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住戶入稟向前業主追討逾1800元濫收水電費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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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住戶除了要「挨貴租」,更要長期面臨業主濫收水電費問題,令到他們生活百上加斤。今有劏房住戶偕同「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業主追討逾1800元濫收水電費的差額,案件將排期至下月29日早上開審。

有多名劏房住戶偕同「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有多名劏房住戶偕同「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申索人為吳顥齡,於醫院任職病房助理,被告人為吳育雲,為劏房業主。齡姐今作為劏房戶的代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其所住的深水埗單位前業主追討水電費差額。她指出業主向她收取電費,每度電收費平均為1.6元,較中電平均淨電價每度電為1.1元高;而水費則為每平方米13.4元,亦較水務署每平方米收約6元為高。最初她並不知道業主此舉是違法,至到社工告知。

申索人齡姐(藍衣),及一眾劏房住戶。

申索人齡姐(藍衣),及一眾劏房住戶。

齡姐稱今次無懼會遭到業主逼遷及各方壓力,站出來只希望可以為一眾劏房住戶取回合理的待遇和權益。聯席方面則認為濫收行為等同轉售電給第三者,除了促請中電檢討,亦呼籲環境局修訂法例,立法管制濫收電費;轄下的水務署亦應訂立相關的罰則,不能再讓業主因條例漏洞而濫收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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