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當庭釋放,跟親友們擁抱。
大圍一間車房外去年十一月發生命案,四十二歲男子疑在一車房外遭毆斃,涉案三名男子昨再次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三人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控方昨在庭上透露,在取得死者的驗屍報告後決定對三人撤控。三名被告當庭釋放,跟親友們擁抱。
三名被告分別為陳穗豪(四十歲)及陳宗達(三十二歲),均報稱車房東主,鄭智斌(二十九歲)則為汽車維修工人,三人同被控一項誤殺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新界沙田大圍成運路非法殺死何善恆。
案中死者何善恆案發日被指聯同另兩名男子,乘私家車到大圍成興街一家車房,涉嫌用木棍刑毀店內一輛跑車的車身及擋風玻璃,三人得手後逃走,其中兩同黨登上接應私家車逃去,案中被告陳與鄭等追至成運路將何制服,惟警方到達現場時,發現何已陷入昏迷,頭部嚴重受傷,送院後搶救不治。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查詢指,三名被告原被控誤殺罪;律政司經詳細考慮警方所提供的相關證據(包括有關影片及法醫報告)、案情、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認為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就任何控罪達致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起訴。據了解驗屍報告顯示,事主體內驗到有冰毒,非窒息致死。
此外,有指被告鄭智斌還柙期間,對於他任職的車房會有人手不足的問題,叫老闆盡快請人頂替自己的位置。車房老闆Tim卻表明「我唔會再請人」,他說:「一路都留咗個位畀佢,等佢出嚟返工。」對於鄭智斌獲撤控,Tim稱是公義的決定,並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