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園大馬路 1幢受文遺法保護的建築物規劃條件圖草案正在公示,收集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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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幢屬於俗稱“紅黃屋”的西式住宅之一的建築物,靠近盧九公園,土地面積近 900平方米,將計劃用作文物資源教育中心,文化局在草案中的約束力意見為須保留立面,不得增加高度,以及要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色及圍牆特徵。

文化局在回覆本台查詢時稱,建築物早前已由財政局移交至文化局轄下用作文化設施,由於建築物需要修復,現階段未被使用,局方申請規劃條件圖是作為日後活化利用的參考。

文化局稱,正詳細研究及規劃相關建築物的用途,打造成文物資源教育中心是可能性之一,但最終用途需視乎實際文化設施需求,以及具體條件再進一步評估和考慮,局方會持續與規劃部門保持溝通,確保資源獲得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