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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譴責男保安粗暴對待女示威者 議員質疑抗議無補於事

政事

眾志譴責男保安粗暴對待女示威者 議員質疑抗議無補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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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譴責男保安粗暴對待女示威者 議員質疑抗議無補於事

2019年03月15日 17:09 最後更新:17:20

張國鈞呼籲表達意見要冷靜克制

香港眾志今日聯同嶺南大學學生到政府總部大堂示威靜坐,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期間與保安發生推撞。香港眾志強烈譴責有男性保安員在衝突期間,粗暴地騎在女示威者身上。9名被捕人士分別送到灣仔警察總部及中區警署。

示威者被警方抬走。

示威者被警方抬走。

據報道,被捕的成員包括林朗彥、陳珏軒、廖偉濂、朱恩浩、黃莉莉、何嘉柔,一名女義工及兩名嶺大學生黃子悅及陳穎茵。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批評,香港眾志成員的行動魯莽,對事情無幫助,反而會令政府重新考慮是否繼續開放政總東翼前地,呼籲表達意見要冷靜克制。民主派召集人毛孟靜指,事件和重開政總東翼前地並無關係,認為香港眾志成員的抗爭行動和平理性,形容移交逃犯的新安排是政府「最賣港的一筆」,但官員一意孤行,拒絕回應問題。

示威者被警方抬走。

示威者被警方抬走。

政府發言人亦強烈譴責香港眾志成員今日闖入政府總部,不理在場保安人員的勸喻和警告,試圖堵塞東座大堂,並導致一名女保安人員受傷,需送院治療。行政署已就事件報警。

9名示威人士今早到政府總部抗議,其中有5名女示威者成功闖入政總東翼大堂內靜坐,其餘4人在門外聲援。在中午約12時半過後,警方採取行動,先將4名在門外聲援的香港眾志成員抬上警車,當中包括眾志主席林朗彥。接著到近下午1時,警方移走闖入大堂的示威者,將她們抬上警車完成清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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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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