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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耗7千小時查林子健案 涉過百萬元公帑

政事

警耗7千小時查林子健案 涉過百萬元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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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耗7千小時查林子健案 涉過百萬元公帑

2019年03月15日 18:30 最後更新:18:32

翻查18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

負責林子健案的偵緝高級督察劉詩慧。

負責林子健案的偵緝高級督察劉詩慧。

負責林子健案的偵緝高級督察劉詩慧在庭外透露,本案頭一個月已動員多名警員逾7000小時,警員時薪以百萬計,單是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已有1500至1800小時,連同搜證遠遠超出此時間。



林子健步出庭外後,林母罕見地在庭外發言,語帶哽咽稱「一講起自己個仔嘅冤屈就會流眼淚」,指是次裁決未能彰顯正義,對於兒子反被指是「自作自受」感到非常痛心,「點解呢個世界咁唔公義咁唔公平」。



林子健則指會上訴到底,但就不敢批評裁判官的的判辭因會藐視法庭,惟對於裁判官指他此舉措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似誣陷中央人民政府的國安人員,強調自己絕不認同。林又稱既然有警員模仿他,「扮埋八字腳」,暗指警察有人「扮我扮得咁似」。最後大叫「我無講大話,結束一黨專政」。

林子健早前展示其大腿傷勢。 資料圖片

林子健早前展示其大腿傷勢。 資料圖片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與前議員何俊仁均有到庭旁聽。許智峰於散庭後表示:「我作為朋友,永遠都支持子健,但對個案件我唔評論。」被問及民主黨會否就此事作紀律處分或後續行動跟進,許智峰並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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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忿丈夫遭投訴消防局外泊車 虛報火警囚四周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年01月18日 15:51 最後更新:16:27

一名女子因不滿丈夫停泊在消防局外的車輛被投訴違例泊車,虛報一輛的士著火,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辯方提出上訴,被告獲准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因情緒失控而犯案。被告亦向感化官表示,涉事消防局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消防員停泊車輛在消防局外,不滿投訴人見習消防員不清楚狀況。但裁判官認為,如果警員到場抄牌即代表該處並非合法泊車位置,被告亦可告知投訴人有關規定,但她卻因懷恨在心,致電虛報的士著火,浪費了消防及救護等相關人員共5小時28分鐘的時間。

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自私,浪費公眾資源,認罪已酌情扣減刑期。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筲箕灣消防局及宿舍。 消防處資料圖片

案情指,34歲被告李育菁的丈夫,是筲箕灣消防局已婚宿舍的租戶。去年5月16日晚,一名當值見習消防隊長發現有數輛汽車停泊在消防局外阻塞道路,於是向柴灣警署投訴,而其中一輛屬於被告丈夫。被告其後致電恐嚇該名投訴人,她之後被控虛報火警及導致警力浪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