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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0年前5度非禮視障女童 康橋之家前院長不認罪

社會事

涉30年前5度非禮視障女童 康橋之家前院長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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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0年前5度非禮視障女童 康橋之家前院長不認罪

2019年03月18日 15:58 最後更新:16:02

涉事女童母親當年知悉事件後情緒激動但拒絕報警,而被告則答應校方要求離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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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1982年至1986年期間,分別在港島某特殊學校圖書館、天台、康樂室,及烏溪沙青年新村泳池及淋浴間,5度非禮一名視障女童,包括摸胸、磨擦下體、手指撩陰抽插、鬍鬚掃臉、觸碰雙嘴,更捉女童手去摸自己陽具。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張健華。 資料圖片

被告張健華。 資料圖片

被告張健華(57歲)自小患有黃斑點退化,在1976年入讀視障人士學校(下稱 涉案學校),於1981年中三畢業並到主流學校繼續學業,但仍以外讀生身分在涉案學校寄宿及考試,以便使用視力輔助儀器。而現年44歲的女事主X自小患有青光眼,以4歲之齡入讀涉案學校至中三畢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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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X在7至12歲時能看見光線、大型文字、人的高矮肥瘦輪廓等,近距離視力較好,亦能四處走動及靠聲音辨識人物。X當年會稱呼被告為「健華哥哥」,但形容他皮膚黝黑、高大健碩、擅於游泳,更曾於1982年遠東及南太平洋區傷殘人士運動會勇奪四面游泳金牌,又在1983年至1984年的傷殘奧運會中獲得游泳銅牌,被視為游泳健將。

X在5度被非禮時感到驚惶失措而沒有大聲呼叫,試圖掙脫及嘗試推開被告,但被告用雙手壓住她雙手以致不能動彈,被告離開現場後X均沒有立刻主動向他人提及事件。駐校社工於1986年得知12歲的X遭被告非禮,告知X的母親(下稱 Y)後,Y情緒激動但拒絕報警求助。駐校社工向涉案學校匯報事宜後,校長召開校內會議,當年在校擔任活動工作員的被告否認曾非禮X,但及後答應校方要求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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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於2016年收聽本地新聞節目及資訊節目時,得知被告的個人資料及背景,相信節目內的人物便是當年五度非禮她的「健華哥哥」,便透過社工的協助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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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十年前性侵智障女院友案事主索償勝訴 張健華及康橋之家須賠119萬

2024年03月25日 18:44 最後更新:23:05

「康橋之家」時任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事主於2018年入稟追討賠償,法官25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方勝訴,張健華、康橋之家須賠償共約119萬。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時任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律政司因女院友精神狀況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於2018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張健華、康橋之家及其母公司追討賠償。去年7月案件進行審訊,法官25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方勝訴,張健華、康橋之家須賠償共約119萬,認為張健華需負上大部分責任,應支付賠償金額中的7成。

據原告方陳詞指,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女事主母親探訪時發現女事主有不尋常的反應,包括哭泣和不進食等,女事主亦有講述事發經過。陳詞提及有院友曾用手機拍攝到張健華叫女事主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辦公室垃圾桶發現的紙巾被驗出兩人的DNA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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