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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4秒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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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4秒鐘的決定

2019年03月18日 18:26 最後更新:18:39

油麻地佳寶超市斬人案,兇徒追斬超市經理,警員開槍擊斃兇徒,救了超市經理一命。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曝光,只見兇徒衝入超市內,電光火石之間,4 秒後就追斬經理,追入店內的警員,就在這4 秒內,先警告後開槍,擊斃兇徒。 

警員開槍打傷打死犯人,好易引起爭議,犯人家屬會指控警員過份使用武力,也有反對派議員會幫口,質疑是否需要開槍。這次油麻地斬人事件,由於案情過份一面倒,遇襲的超市經理頭部被斬肉刀劈中受傷,現在部分頭骨已碎裂,需進行手術取出數塊碎骨,警察若不開槍,超市經理恐怕性命難保,所以事後網上雖有議論,但沒有引起反對派議員太大質疑。猶記得深水埗港鐵站女警拔槍擊中一名亮刀指嚇她的疑犯,事後就有人質疑女警應否開槍。

警察開槍有嚴格規定,按照根據《警察通例》,警務人員可在三種情況下開槍:1. 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2. 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及平息騷動或暴亂;3. 必須是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其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

現實上,警員多在自己或其他人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開槍制止疑犯,像佳寶超市事件或深水埗港鐵事件,涉事警員只有幾秒時間反應,若然沒有及時開槍,可能已經太遲。

我認識一些警察朋友,談及他們受射擊訓練時,開槍主要瞄準疑人身體主要軀幹,並不是警匪片般,看見疑犯持刀或持槍,就可百步穿楊,射中疑犯的手,把武器擊落。現實上,開槍決定的時間很短,現場環境可能很複雜,射擊目標又不斷移動,只能夠射主軀幹,增加命中機會,才有可以制止疑人繼續犯案。

有離任高級警官說,警察執行職務時,壓力不足為外人道,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省港旗兵猖獗的時候,他們多持有AK 47等重型自動步槍,一般警察除了左輪手搶外,頂多只有雷明登散彈槍,火力與AK 47完全無法可比。而當時中環是金鋪集中地,經常有省港旗兵到中環打劫,所以當時警察把德輔道中叫「下靶場」,皇后大道中叫「上靶場」,即是說,若有旗兵往那裏打劫,到場的警察就像槍靶般,要受靶。所以每次電台說有持械行劫,叫衝鋒隊到現場,警員都極度緊張,腎上線素急升,雷明登散彈槍亦全部上膛,準備一到場就跟賊人博火,那種危險和壓力,外人完全不會明白。

即使今天不再有省港旗兵,遇上這類持槍或持刀的疑人,警員都要在一息間作出抉擇,警員朱振國事件更是當差者的夢魘,2005年警員朱振國在深水埗截查疑人廖智勇,廖反抗亮刀,朱振國被割頸,當場流血不止,後來變成植物人。廖智勇襲擊罪成判監10年,但在2011年已假釋,即坐牢僅6年多就出獄,但朱振國至今仍瞓在床上。

離任警官話,希望政客不要把其他人的性命安全,當作政治籌碼,警察既要保護市民,也要保護自身及同僚的安全,很多時須在幾秒鐘作出決定應否開槍,他們面對的困難和壓力,不足為外人道。過份的批評,若令警員遇事時裹足不前,最後受害的一定是在現場的升斗市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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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於講香港食麵無犯國安法

2024年03月28日 20:30 最後更新:21:02

這裡先講兩個故事。

早前和一個G7大國的領事館官員食飯,其中一位商務參贊最近剛調來香港,他說他的家人問他「香港安不安全,是不是還有人在掟汽油彈示威? 」他感到有點無奈。後來總領事講到這個話題亦說,他的朋友也問他,「現在香港訂立了國安法之後,是否還可以上網? 」G7大國對香港的政治本來並不友善,但這些外交官都笑言,這些比較離譜的想法,恐怕是當地媒體散播的偏見,讓他們的國人根本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一回事。

美國的情況就更加嚴重,早前一個基金會安排了一班美國的中學生來香港交流,他們過去從來未踏足過香港,來香港十多天玩得很開心,他們一個最突出的感覺,就是「原來香港可以自由上網」,香港的城市生活亦熱鬧多彩,和他們在美國的時候以為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美西方國家的人民對香港充滿偏見,固然和他們的政客和傳媒有很大的關係。當地的媒體大量散發反華反香港的言論,例如英國《衛報》3月24日就有評論文章,標題是《謊言、意識形態與鎮壓:中國決定了香港失敗者的命運》,內容列出一大堆對中國的批評,指中國不樂見香港在殖民統治下蓬勃發展….過度鎮壓正加速香港的衰落,外國投資來港枯竭,香港這個城市經濟萎靡不振。《衛報》文章更聲稱,香港23條立法之後,「現在如果麵條與外國有秘密聯繫,食麵條就是一種煽動行為。」

很難想像西方一張大報,竟然可以作出這樣低智的評論,而他們口中香港的23條立法和國安法,對香港進行了無情的鎮壓,其實香港的國安法律和美英相比,仍然差了一大截。

例如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囚犯馬俊文,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定罪,判囚5年。英國廣播公司就發表題為《香港23條與國安法:新條例下馬浚文遭拒減刑》的誤導性報道。其實是否批准囚犯假釋,從來都是懲教機關的酌情權,而英國自己有關恐怖主義的法律《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亦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與香港的23條立法性質相似。英國媒體批評香港的法律和處理嚴重罪行罪犯的假釋准則,其實他們自己有完全一樣的法律。

香港有部分的商界人士,經常跌入對方的邏輯之中,認為香港要改善和七大工業國(G7)的關係,對他們的批評就是少回應為妙,否則就會被指為戰狼,其實這樣正正跌入對方的圈套,變成「有佢講冇你講」。

英國的《衛報》可以低智到指「香港吃麵都可以觸犯國安法」,香港當然應該講「英國飲酒都會觸犯國安法」。其實這是真人實事,在2011年英國22歲青年基南,他飲醉酒後在facebook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沃靈頓暴動」的頁面,叫人去騷亂,雖然他們最後因為酒醉並無出席,暴動並無發生,當他第2天從宿醉中醒來時,馬上移除了該頁面並作出道歉,聲稱他只是開了一個玩笑,但最後仍判監4年。

在西方世界政客和媒體亂講之下,香港變成了一個黑暗地獄,香港人和特別是香港商界人士,要將香港的真相向外傳播,要多邀請外國朋友到香港實地體驗,就會知道香港除了極少數暴恐分子之外,絕大多數人生活如常,特別在國安法例訂立了之後,免除了像2019年那類暴動的威脅,令到香港的經濟發展更加有一個穩定的基礎,試想2019年香港汽油彈橫飛的時候,有幾多外國人夠膽來香港旅遊或做生意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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