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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若7月前無法修訂逃犯條例 恐公義不能彰顯

政事

林鄭:若7月前無法修訂逃犯條例 恐公義不能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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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若7月前無法修訂逃犯條例 恐公義不能彰顯

2019年03月19日 16:28 最後更新:16:50

林鄭強調修例有一定時間性,而現時的法例不能處理該案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及相關條例,是希望完善目前機制,維護公義,確保公共安全。她重申,事件有時間性考慮,如果立法會7月休會前未能找到法律可行方法處理,便出現家屬或立法會議員不願見的情況,即公義不能彰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指,政府聽到很多關注聲音,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馬不停蹄,向商界及不同界別解釋,修訂逃犯條例對人權及程序上有好多保障,希望可以釋除疑慮。經諮詢及聽取意見後,在制定條例草案時會否作出改變或細化,她說,要等保安局長的匯報再作決定。

她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有一定時間性,因為發生港人涉嫌在台灣殺人後逃回港的案件,現時的法例不能處理,而該案死者的家屬,及立法會議員,多次要求政府體恤及彰顯公義,如立法會7月休會前未能處理,就會出現家屬不願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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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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