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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視障女童案 張健華:與事主僅為校內「兄弟姐妹」

社會事

涉非禮視障女童案 張健華:與事主僅為校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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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視障女童案 張健華:與事主僅為校內「兄弟姐妹」

2019年03月19日 17:38 最後更新:17:38

張健華否認引誘女事主入房以進行非禮。

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任職視障學校活動助理期間5度非禮一名視障女童。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

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張健華否認5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被告張健華在錄影會面中指自己與女事主X只是學校內的「兄弟姐妹」,是同校的寄宿學生,「我唔係好記得佢⋯無乜特別熟絡⋯一個學兄⋯一個學妹咁啦⋯打個招呼咁」,張又指二人並不了解對方,亦甚少聊天。張被指在校內非禮X,但張反駁指「四處都有職員睇住架,我地(視障學生)係職員嘅監察之下生活」。

當警員問及張曾否在學校圖書館內見過X,張立即回答:「我無無無⋯我無見過佢⋯無見過佢」,警員又問及X指張曾問她:「我拎啲獎牌俾你睇好唔好呀?」來引誘X入房以進行非禮,張回應說:「我都唔認識依個人究竟係睇到定睇唔到,定係弱視,唔記得左啦⋯但係就絕對無件咁嘅事囉」。

張堅稱自己在案發期間已完全離開涉案學校,亦已放棄學業而專注游泳,「我自己個運動員生涯就好忙嘅」,「我咁大隻入去(涉案地點),冇人見到㗎咩」。張補充說:「跟本就無依件事情,我唔明呀⋯如果真係⋯點解次次見到我都唔走嘅」,「依家30幾年後先第一次聽到呢件事」。

案件押後至本周四3月21日再續,控方將會傳召女事主X的母親Y以及3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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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治療員非禮兩女客人後求撤控 判囚9個月

2024年04月12日 18:20 最後更新:19:00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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