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

江蘇鹽市城建湖縣一名13歲邵姓男童疑不滿母親管教太嚴發生爭執,用菜刀將其砍死並逃逸。警方周一拘捕男童,由於他未達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14歲,預料不會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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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消息指,邵男最近無心向學,只顧與小狗玩耍,楊姓母親便怒稱要將小狗打死,邵男便反駁「你打死小狗我就打死你」。直至18日邵男沒有到學校考試,老師打不通電話聯絡其母,繼而在家訪時發現門口有血跡,報警揭發事件。男童父親則在外地工作,事發時不在建湖縣。而家屬收到消息亦崩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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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年多次發生未成年人的刑事案,惟由於現行法例規定負刑事責任的年齡為14歲,未滿14歲的人完全不負任何責任。去年12月湖南先後有兩名少年也因為不滿母親管教太嚴,最終弒母。而法院也以未達法定年齡,而判少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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