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凌晨發生刑事毀壞案件。
一名48歲姓張女子凌晨零時許因噪音問題,於北角英皇道1號一單位與一名34歲姓洪女鄰居發生爭執,期間洪女用手打傷張女手部,其31歲姓郭女友人則弄毀張女的手提電話。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洪女涉嫌刑事毁壞及襲擊被捕;郭女則涉嫌刑事毁壞被捕,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張、洪兩人報稱受傷及不適,須由救護車分別送往兩間醫院治理。
社會事
北角凌晨發生刑事毀壞案件。
一名48歲姓張女子凌晨零時許因噪音問題,於北角英皇道1號一單位與一名34歲姓洪女鄰居發生爭執,期間洪女用手打傷張女手部,其31歲姓郭女友人則弄毀張女的手提電話。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洪女涉嫌刑事毁壞及襲擊被捕;郭女則涉嫌刑事毁壞被捕,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張、洪兩人報稱受傷及不適,須由救護車分別送往兩間醫院治理。
警方拘捕一名44歲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壞馬鞍山一個道路工程地盤約200支道路維修警示燈。
警方本月16日接獲報案,指馬鞍山恆泰路道路工程地盤有約200支道路維修警示燈被人惡意毀壞。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今天(20日)在區内拘捕一名44歲本地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壞」。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