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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剔除經濟罪行 譚耀宗:中央對此無意見

政事

逃犯條例剔除經濟罪行 譚耀宗:中央對此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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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剔除經濟罪行 譚耀宗:中央對此無意見

2019年03月20日 15:10 最後更新:15:21

將移交逃犯涉及的罪行範圍略為收窄「沒甚麼大不了」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早前曾接觸本港商界人士,知悉他們對修訂逃犯條例有憂慮,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涵蓋46項罪行範圍太廣,希望剔除經濟罪行,他認為保安局可以考慮,以釋除疑慮。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譚耀宗指,條例有法院把關屬「可行和合理」,可以堵塞法律漏洞,又強調目前最重要是確保修例可以在立法會休會前通過,否則就無法解決台灣殺人案的問題,他認為,中央對剔除經濟罪行「無意見」,從個人所得稅法、外商投資法等事例亦可見,中央願意聆聽港人意見。

他又指,相信特區政府及保安局局長會考慮,如果有較多憂慮及意見,將移交逃犯涉及的罪行範圍略為收窄亦「沒甚麼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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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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