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被捕後承認,雙腿照片只供個人「欣賞」
21歲男學生有隨街拍攝女子雙腿的習慣,去年於粉嶺地鐵站壽司外賣店外,偷拍一名37歲女子雙腿,被一名途經的少女目睹事件並報警。男學生被捕後承認,雙腿照片只供個人「欣賞」,並沒有流傳網上。他被控違反《港鐵附例》中「不得在列車上或鐵路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行為」罪行,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被罰款1,500元。
被告馮峻彬,21歲,被控於去年10月3日晚上約9時,在港鐵粉嶺站地下爭鮮外帶壽司店外排隊,距離一名女子大約1米,以手機偷拍女子雙腿約40秒影片。
社會事
男學生被捕後承認,雙腿照片只供個人「欣賞」
21歲男學生有隨街拍攝女子雙腿的習慣,去年於粉嶺地鐵站壽司外賣店外,偷拍一名37歲女子雙腿,被一名途經的少女目睹事件並報警。男學生被捕後承認,雙腿照片只供個人「欣賞」,並沒有流傳網上。他被控違反《港鐵附例》中「不得在列車上或鐵路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行為」罪行,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被罰款1,500元。
被告馮峻彬,21歲,被控於去年10月3日晚上約9時,在港鐵粉嶺站地下爭鮮外帶壽司店外排隊,距離一名女子大約1米,以手機偷拍女子雙腿約40秒影片。
報稱是入境事務主任的37歲男子以手機偷拍對面大廈女住客的祼露照片,被裁定3項窺淫相關罪成,判監6個月。
37歲被告被唐嘉麒控於2021年10月22日,在半山區輝煌臺的寓所,拍攝對面大廈女住戶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並發布相關影像。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成為階下囚已是極大教訓,反思後明白自己的做法錯誤,沒有尊重事主,希望向事主道歉。
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偷拍及發布事主祼照,罔顧事主的權利及尊嚴,香港人口稠密,法庭更應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裁判官又指出,事主案發時處於家中的私人空間,不應因被告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在不知情下被偷拍及發布到網上。
鑑於案情嚴重,3罪均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