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記者親身體驗廣州深夜凌晨四次打的,打到兩輛「問題車」)
深夜凌晨的廣州,打計程車是市民遊客出行的主要方式。
在廣州深夜凌晨打計程車你放心嗎?羊城晚報記者親身體驗……
深夜出行安全問題近日引起市民關注。羊城晚報記者發現,不少網友反映,深夜在廣州打車,有時會遇到資格證缺失或被司機故意遮擋的「問題計程車」。網友“山下仲樹”表示:“到了深夜,開車的司機跟資格證上的人不是同一個。”
3月21日深夜至22日凌晨,記者在廣州中心城區多次打車發現,如網友所言的確會打到「問題計程車」,且某些違規及服務質量低問題,在「問題計程車」上較易出現。
體驗
深夜「問題車」 出現概率較高
廣州天河體育中心是不少市民、遊客夜間出行計程車需求熱門地。21日深夜,羊城晚報記者從天河路體育中心路段打車。23時30分,記者隨手一揮,便攔到一輛空載計程車。該車為廣州交通集團運營,車頭資格證位置擺放著司機本人的資格證,車載終端同步顯示駕駛員身份。不到半小時,該車便載記者來到越秀區海珠廣場。微信支付車費時,記者發現該車車牌號碼出現在支付頁面。
約10分鐘後,記者攔下一輛計程車返回體育中心。和此前搭乘的紅色廣交計程車不同,記者這次搭乘的是一輛車身綠色塗裝、車牌為粵A0D×××的計程車。上車後,記者發現,司機將資格證背向放置在資格證卡口,移動終端頁面調整到非司機信息頁面。到達目的地,記者微信掃碼付款,未發現任何車輛信息。
22日凌晨0時許,記者再次從體育中心打車前往海珠廣場。這輛車牌號為粵A0G×××的綠色塗裝計程車不僅沒有車載終端,司機也沒有擺放資格證在車頭卡口。到達海珠廣場後,記者再次打一輛計程車返回體育中心,這回搭載記者的綠色塗裝計程車為天河僑林公司運營,雖然並非計程車大品牌但一切設施齊全,下車掃碼支付後記者同樣在支付頁面看到計程車車牌信息。
深夜凌晨4次打車,羊城晚報記者一共打到兩輛「放心車」和兩輛「問題車」。
問題
「問題車」司機坦承 晚上才出來拉客
結合一晚體驗,記者發現,此前較多乘客投訴的議價拒載現象沒有出現,但網友反映的如「人證不一致」“司機不認路”等問題則有出現。
在搭乘粵A0D×××計程車時,記者發現該車行車速度較快,在內環路上時速一度超過80公里/小時。記者對司機背放資格證行為提出異議,司機表示「我有資格證」但拒絕正放。而粵A0G×××司機則承認自己沒有資格證,“現在晚上都這樣,我們也只有晚上才出來。”面對記者提出的目的地海珠廣場,司機一度表示不熟路,最終全程需要記者指路才能到達。
通過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通報,記者發現涉及無資格證或資格證有問題的「非編司機」問題,一直是市交通執法部門的打擊重點。2月26日和3月13日,該局分別通報了今年1月和2月巡遊計程車和網約車的執法數據。其中1月份查處的“非編”運營行為前5名企業,違章宗數均在12宗以上,最高違章數企業違章數量達21宗;2月份該項數據稍微回落,前5名違章企業違章宗數仍均超10宗。
解局
政府採購「放心車」滿足市民需求
除了嚴厲打擊非法運營,廣州市交通部門近年來亦採用創新手段設法讓市民夜間更容易打到口碑相對較好的計程車。查閱廣州市政府採購網採購記錄,羊城晚報記者發現,廣州市交通部門從2018年採用政府買服務方式,讓市內重點區域在重大節假日夜間能夠打到「放心計程車」。3月21日,羊城晚報記者查閱廣州市政府採購網發現,廣州市交通部門今年仍預算164萬元採購「放心計程車」夜間服務。
「如果每一位司機都能做好,這個行業會比現在更好。」一名參與過「放心計程車」服務的計程車司機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希望每一台在廣州運營的計程車,都是「放心計程車」。
「更多正規企業和司機參與服務,乘客安全會更有保障。」一名參與「放心計程車」夜間服務工作的計程車企業負責人表示,他們企業會從司機招聘起便把關司機素質,車內有各種監控把控司機言行。該負責人建議,「放心計程車」夜間服務可以進一步擴面,更多時段更多地點可以打到市民認可口碑較好的計程車,既提升行業形象同時給市民遊客出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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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遊計程車管理條例尚在修訂中
乘坐計程車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關注。羊城晚報記者昨日就「有哪些措施監控夜間計程車安全」向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進行了詢問,截至發稿時記者並沒有獲得回復。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2018年5月,廣州市法制辦發佈了《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並公開徵求公眾意見。據當時廣州市交委相關負責人透露,當時收到各方意見近120條。目前這一草案還在市人大審查,並未正式成為公開文件發佈。眼下還在生效的是2009年實施的《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
據悉,草案規定,巡遊計程車應配置具備駕駛員從業資格信息顯示、電子支付、衛星定位、調度管理、電召、視頻監控、錄音、應急報警、服務評價等功能的車載終端。這一硬件配置,實際上在2017年廣州市交委印發的《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中就已經有了詳細規定。
此前的徵求意見稿要求駕駛員具有廣州市戶籍或者已在廣州市辦理居住證。草案放寬了准入許可,增加了「已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的情形,允許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但未達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申請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