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認識乍得總統德比。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在美國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去年底被裁定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和洗黑錢等七項罪名成立。根據控罪書,兩宗行賄由二○一四年十月開始,在乍得案中,何志平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Gadio),認識乍得總統德比(IdrissDeby),當時一間中國國有能源企業因違反環保條例而被乍得政府罰款十二億美元,何志平為該國企與乍得政府調停,賄款涉二百五十萬美元。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Gadio)。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Gadio)。

何志平其後向德比送上一個藏有二百萬美元現金的禮物盒,以換取一間民營中國能源公司在乍得的商業利益,包括毋須競爭就可在部分地點獨家開採石油,結果德比斥責他們賄賂,反問「是否以為所有非洲領袖都貪污?」何志平改口稱款項是用作慈善用途,並補寫信件說明是慈善捐款。何志平又先後兩次從香港銀行戶口,經一間紐約銀行匯款至加迪奧公司在迪拜的銀行戶口,提供合共四十萬美元作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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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行賄烏干達政要案在聯合國總部發生,控罪書指,何志平於一四年與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的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utesa)會面,討論該中國能源公司與烏干達政府建立合作關係。庫泰薩卸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後,何志平於一六年向庫泰薩匯款五十萬美元,聲稱要支持烏干達總統競逐連任,但當時該總統已連任。何又向兩人提供禮物及承諾日後提供利益,以換取庫泰薩協助該公司取得商業利益。

二○一七年十一月,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及何志平先後於紐約被捕,何志平合共五次申請保釋均被拒,至今已遭還押十六個月。案件於去年十一月正式審訊,加迪奧獲轉作控方污點證人,指證何志平行賄非洲官員,聲稱事先不知道禮物盒藏有現金,批評有關行為錯誤。何志平否認全部控罪,但未有自辯,最終陪審團裁定七項罪名成立,當時何志平用粵語向在場香港記者稱「預咗,都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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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項罪名成立最高刑罰,合計會面臨最高六十五年監禁,辯方早前指何志平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而且他年紀大、對社會有貢獻,希望法庭將他已還柙的十六個月,抵消刑期,即時將他釋放,但控方則建議法庭判他監禁五年及罰款四十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