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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搶手機案 CCTV揭伸手疑向女EO討取物件

政事

許智峯涉搶手機案 CCTV揭伸手疑向女EO討取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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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搶手機案 CCTV揭伸手疑向女EO討取物件

2019年03月26日 12:11 最後更新:12:16

CCTV鏡頭見兩人一度「左避右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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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搶去任政府「狗仔隊」的保安局行政主任手機一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承認事實透露,數碼法理鑑證科曾將該部被搶的手機作檢驗,發現去年4月24日約9時55分,已由谷歌試算表的帳號,發送過電郵到許智峯的電郵戶口,以及亦發現一個已被刪除的發送電郵記錄。

許智峯涉搶走女EO梁諾施手機案繼續開審。資料圖片

許智峯涉搶走女EO梁諾施手機案繼續開審。資料圖片

保安局禁毒處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繼續作供,控方同時播放事發時立法會大樓內不同位置的閉路電視片段。片段可見,早上約9時41分,梁見到許推門入大堂開始作出記錄,許按電梯後隨即走向梁,同時伸手狀似向梁討取物件,很快就取過梁手上的紙張。許取過紙張後先查看,再向梁伸手,二人此時開始「左避右避」,一度離開鏡頭,很快許就逕直離開大堂,推門返回走廊。梁一直緊隨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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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鏡頭則見,約9時42分,許衝入往洗手間方向門口,梁就站在門口,她指當時用自己電話先向「通傳應變小組」發信息求助,之後再致組長黎惠珊,被通知將獲發另一部平板電視繼續工作。而約5分鐘後,有另一同事派發電腦予她,當時運房局政治助理符傳富亦在場,梁有指一指許消失的往洗手方向門口。9時48左右,梁就離開走廊,約8分鐘後,她表示接到通知要返回會議室,工作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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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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