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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剔除9項罪類 林健鋒:可釋商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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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剔除9項罪類 林健鋒:可釋商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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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剔除9項罪類 林健鋒:可釋商界疑慮

2019年03月26日 18:36 最後更新:18:39

可釋商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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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剔除9項罪行類別,大部分涉及經濟相關罪行,只納入37項罪行類別。行政會議成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政府當機立斷,剔除了範圍太闊或不清晰條文,釋除商界和市民大部分的疑慮,但有部分政府仍然需解釋清楚,例如是涉及信託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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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不認為政府側重商界意見,認為環保、證券及電腦等意見是與市民息息相關,例如證券與期貨交易罪行,普通市民也可到證券行買證券,亦會牽涉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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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議員盧偉國強調,國際上對司法協助有一貫的做法,認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對港府修例的做法,應用務實眼光看待,不應強加不必要的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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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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