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部分罪行性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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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只納入37項罪行類別,剔除其餘9項罪行類別,商界表示歡迎。不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感到失望和可惜,社會部分人和政黨未看清楚事實,亦未了解條文細節和原則就盲目反對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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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認同被剔除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具爭議性,目前終審法院亦正處理有關案件,對決定表示理解。不過若商業罪行涉及欺詐成分,屬於嚴重的罪行,不認同為何商界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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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分析,社會理性討論空間狹窄,由民粹主義和政治立場主導,令政府在填補法律漏洞方面,未能更全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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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