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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龍蟠苑法團誹謗 譚香文勝訴獲賠80萬

社會事

告龍蟠苑法團誹謗 譚香文勝訴獲賠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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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龍蟠苑法團誹謗 譚香文勝訴獲賠80萬

2019年03月26日 20:23 最後更新:20:23

法官今午頒布判詞,裁定法團心懷惡意地印刷2張公告誹謗譚香文。

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於2014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龍蟠苑業主立案法團於當年6月至7月以2張住戶公告誹謗她。區院法官今午頒布判詞,裁定法團與代表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主席,心懷惡意地印刷該2張公告,譚香文勝訴兼獲80萬元賠償及訟費。

區議員譚香文。資料圖片

區議員譚香文。資料圖片

被告為龍蟠苑(A至F座)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透過管理委員會行使權力和履行職務,委員會主席為張家友。法團張貼涉案公告時,張亦是主席。根據判詞,法團於當年6月刊登題為「業主大會將至 議員又搞風搞雨」的公告,內文批評有區議員製造事端,破壞屋苑秩序。法團翌月又刊登一則「某議員再次搞風雨 破壞屋苑安寧」,再批評「本區某議員」破壞和諧安寧等。

法官指,涉案公告的對象顯然是譚香文,文章內容旨在攻擊譚的誠信和聲譽,無疑對她構成誹謗。從法團過往針對譚的言論可見,法團一方經常誇大其詞,對譚作出毫無事實基礎的指控,反映法團與管委會主席張家友對譚的積怨和敵意。法團與張家友明知其指控不真確或罔顧其真偽,仍然有系統地對譚作出虛假和帶有誹謗性質的指控,法官裁定上述2張公告對譚講成誹謗。

賠償方面,法官接納原告方建議,每張公告罰款20萬元作為一般性賠償。另外,譚曾於入稟前要求法團道歉,但對方不單無道歉,更威脅起訴譚誹謗,最終法團並無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法官進一步下令法團就每張公告,另外罰款20萬元作為加重性賠償。法官又頒下禁制令,禁止法團透過任何人或以任何方式出版誹謗譚香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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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男子撞倒女孩賠10蚊 反咬女孩父親誹謗要賠近4萬

2023年09月11日 16:00 最後更新:22:58

一名自行車手被拍到騎車經過一名小女孩時,用膝蓋將她撞倒在地遭到網友批評。該車手以「誹謗」起訴女孩父親並勝訴。

據外媒報道,2020年聖誕節,五歲的涅亞(Neia) 和父母在比利時列日省巴拉克米歇爾山(Baraque Michel)的自然保護區散步。路上積雪覆蓋,一名自行車手從涅亞身後接近,在經過涅亞身邊時候,他伸出膝蓋撞到她的後背,將其撞倒在地,然後繼續騎車前行。事發時,涅亞父親正在給女兒拍視頻,完整記錄下車手的行為,隨即報警。

觀看影片

涅亞父親還將這段影片發佈在社交平台,表示在車手撞倒女兒後,他馬上截住他,但他卻沒有絲毫歉意,「他解釋過發生的事情,並要求我們撤回報案,但他沒有道歉。」

影片引起不少網友關注,很多網友都認為車手粗魯無禮。但在法庭聽證會上,他辯稱自己當時是在保持平衡,「當我靠近那個女孩時,我感覺後輪在打滑。為了避免摔倒,我通過移動膝蓋來平衡自己。我覺得我可能踢到了那個女孩,但沒有立即意識到她被撞倒了。」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雪山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在最終宣判結果時,法官決定寬大處理,只判了緩刑,理由是車手已經被拘留了一段時間,並且因這一事件在社交媒體上招致了足夠的批評,已經受到教訓。同時,法官還判車手象征性地賠償女孩一家1歐元(約8元港幣)。

然而,事發一年後,該車手卻以「誹謗」為由將涅亞父親告上法庭,聲稱自己因為他拍攝的視頻,生活受到打擾,甚至受到威脅而不敢出門。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車手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官司打了一年多,判決結果讓所有人大跌眼鏡。法官認為,當初拍攝的視頻讓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車手,有些言論已經構成網暴,給車手的現實生活造成極大困擾,因此法官判定涅亞父親誹謗罪名成立,車手還有可能獲得賠償金。

車手提出的賠償金為4500歐元(約3.8萬港幣),相當於他的自行車價格,遠高於他賠給女孩一家的1歐元,具體賠償金額等待明年4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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