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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擬剔除商業罪行 香港中華總商會歡迎改動

政事

逃犯條例擬剔除商業罪行 香港中華總商會歡迎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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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擬剔除商業罪行 香港中華總商會歡迎改動

2019年03月27日 08:32 最後更新:08:42

政府昨日公布《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剔除9項罪行類別。

政府昨日公布《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剔除9項罪行類別,大部份與商業及經濟有關。香港中華總商會表示歡迎,認為有助堵塞現時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就移交逃犯可能出現的法例漏洞,亦有助釋除商界疑慮。

葉冠深。 資料圖片

葉冠深。 資料圖片

中總蔡冠深會長表示,該會早前與保安局李家超局長會面,就商界對條例修訂的內容表達意見,期望當局在審視相關條例內容時,也要兼顧對營商環境可能帶來的影響,讓本港在推動經濟持續發展、維護社會治安和履行司法公義等各方面取得適當平衡。

蔡冠深感謝當局聆聽中總意見,提高單一個案需符合被判處監禁刑期3年或以上的類別才納入嚴重罪行範疇,有助減輕企業或個人憂慮一些輕微的業務營運疏忽或行政失當,會否也引來其他司法管轄區提出被要求移交的嚴重後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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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家超研調整逃犯條例具爭議罪行。 資料圖片

保安局長李家超研調整逃犯條例具爭議罪行。 資料圖片

李家超(右二)到總商會與商界會面。 資料圖片

李家超(右二)到總商會與商界會面。 資料圖片

該會建議當局對啓動移交逃犯要求,必須由當地最高級別的司法部門提出要求,例如內地向特區政府提出移交逃犯要求時,應由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機構來負責把關,從而確保嚴重、有充分證據的案件才可提出,亦可防止機制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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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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