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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3高層涉串謀詐騙呃佣金 1人罪脫2人罪成囚3月

社會事

美聯3高層涉串謀詐騙呃佣金 1人罪脫2人罪成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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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3高層涉串謀詐騙呃佣金 1人罪脫2人罪成囚3月

2019年03月28日 14:41 最後更新:14:47

1人罪脫2人罪成囚3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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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物業3名高層人員在銷售恒基兆業地產旗下中環私人住宅屋苑「帝匯豪庭」時,涉嫌串謀詐騙,從而令恒基向美聯支付14.6萬元額外佣金,3人則可從中收取總值約2.9萬元佣金,事後遭廉署起訴。3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人罪脫,另外二人罪成。裁判官指出案情相當嚴重,二人雖非策劃角色,但「角色吃重、缺一不可」,判囚3個月。兩被告均獲批上訴保釋申請,以2萬元外出等候上訴。

三被告為依次為首被告營業經理劉家兒(38歲)、次被告助理聯席董事馮國基(43歲),兩人串謀詐騙罪成,須各賠償多得的23,103元及3,268元。第三被告高級區域營業董事李頌賢(48歲)則罪名不成立,其訟費申請獲批。

裁判官林子勤指出,不論單位買家、或是有份促成交易的前線地產代理何彩純,對於「回贈確認書」上的136萬元毫不知情,相信劉家兒未有被誤導;而劉家兒在廉署的錄影會面中亦承認該136萬元的銀碼由她填上,從而向公司要求增加佣金。

而次被告馮國基雖身為高層,未必會知道客戶要求,但他曾2次為劉送遞關於確認書的文件,林官指出任何人都可以送文件,但他身為劉的上司,二人沒有特別關係,仍肯為她送文件,而劉在事後亦有透過WhatsApp傳回確認書的照片,認為二人一早已有協議偽造文件。再者,林官亦不認為他對於客戶調高佣金的原因不聞不問。

而第三被告李頌賢雖有向高層提出調高佣金,但就未有證明他曾提過關於136萬元回贈金一事,他或對本案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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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04月19日 08: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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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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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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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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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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