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一般而言非政府機構高層的薪酬,不應高於社署同等職級。

非政府機構向社署提交薪酬檢討報告,其中4個機構最高層人員的年薪均超過200萬元。當中,東華三院社會服務科總主任的總年薪逾275萬元,扣除現金津貼和強積金供款,淨年薪也達229.6萬元,直逼社署副署長年薪。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時表示,非政府機構的薪酬要扣減福利開支後,才可與政府職位互相比較。

羅致光指,非政府機構高層的薪酬,不應高於社署同等職級。(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非政府機構高層的薪酬,不應高於社署同等職級。(資料圖片)

羅致光表示,社署每年在接到薪酬檢討報告後,都會在資助政策等方面作出檢視。他指,一般而言,非政府機構高層的薪酬,不應高於社署同等職級。然而,他指,由於非政府機構的附帶福利不及政府,機構有時會將政府薪酬架構以外的福利換算為薪酬,其薪酬或包括了部分在政府薪酬架構看不到的附帶福利。他續指,因此機構的薪酬要扣減此類福利開支後,才可與政府職位作比較。

全港有逾60個非政府機構要按社署要求,每年提交最高三層的人員薪酬檢討報告,目前有29間機構提交最新的年度報告。當中4間機構,包括東華三院、聖公會福利協會、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基督教服務處,17/18年度最高層的年薪都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