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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政事

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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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2019年04月03日 16:38 最後更新:16:48

法庭一般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的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早回應公眾就《逃犯條例》修訂建議的關注,指出在引渡過程中法庭可以有效把關。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他解釋,在移交逃犯的拘押令聆訊中,法庭受制於法例限制,一般不會考慮被告提出證明自己無罪的反證,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prima facie)的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而行政手續完成後,就會正式引渡。被告在聆訊過程中,抗辯空間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關的說法,並非事實的全部。

議員楊岳橋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 資料圖片

議員楊岳橋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 資料圖片

楊岳橋更指出,政府在草案中降低了可信納證據的門檻,沒有仔細訂明在特別移交安排—也就是將會適用於中港引渡的個案引渡安排中,申請方是甚麼部門及職級的官員及司法機構人員,才可簽署的可信納為證據的文件,這就像「魔鬼在細節」,假如申請方的法治水平不足,搜證質素欠佳或常有濫告誣告,被告可能蒙受不利。

楊岳橋反駁鄭若驊「雙重犯罪原則」的說法,因申請方若有心引渡,並不會選擇一條在香港無法成立的罪名,更不會表明這是政治檢控。他指這個道理「小孩子都懂」,特區政府的解釋根本無法釋除港人疑慮。

楊岳橋更提到,特首和多位政府官員多次嘗試說服港人,可以信任特區政府會妥善把關,但他亦指出,就算今屆政府秉公辦事,也不能保證下屆或未來的特區政府不會疏忽或濫權。他表示,由於香港的主要官員缺乏民主監督,政府請市民相信官員的說法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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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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