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興趣使然的露體狂?
52歲Gabriel Romanos是一名在公眾場合手淫的露體狂,有近60個案底,劣跡斑斑。去年12月4日,墨爾本CBD警方接到舉報,稱King St有一名裸體男子正在慢跑。警方將其抓捕,他因此次事件至少面臨10項指控。
而此前,Romanos因在公共場合暴露隱私部位和手淫,有58個相關案底,已經被登記在性犯罪者名單上15年。
4月11日,Romanos在墨爾本地方法院外詢問,為什麼所有人都想拍他的照片,媒體們表示「這是為了公眾利益」,他則大言不慚地回應道:「那這是我的個人利益!」
後來,他說他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他每次很早(5:30)就出門跑步了,他認為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法院此前獲悉,Romanos從12歲的時候就開始裸跑。檢察官在法庭上透露,Romanos關於類似違法罪行的紀錄有整整15頁。
地方法官和Romanos的辯護律師就被告是否通過裸體慢跑獲得性興奮進行了辯論。
法官質疑道:「他帶著勃起的陰莖跑來跑去,是個人都能得出推論吧。基本上,勃起就等於性興奮,不是嗎?」
2009年,他曾因在Balwyn地區裸跑被判猥褻罪,他當時表示,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就這麼做了。」
Romanos被判處9個月的加強懲戒令,然而,此前他曾因相關罪行被判入獄,但仍未停止裸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