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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司法覆核逃犯條例 法院6月21日處理申請

政事

劉鑾雄司法覆核逃犯條例 法院6月21日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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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司法覆核逃犯條例 法院6月21日處理申請

2019年04月15日 13:20 最後更新:16:51

周三作指示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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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本月2日起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草案未及立法會討論已遭司法覆核挑戰。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於立法會審議前夕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修訂條例不具追溯力,特首不能有無限大的酌情權,決定移交何人予與港無引渡協議的地區。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資料圖片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資料圖片

案件已排期於本周三作指示聆訊。至於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聆訊已定於6月21日正式處理。劉鑾雄今早亦透過代表律師向高院呈交誓章及補充相關文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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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由城中享負盛名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和彭耀鴻等代表入稟。根據入稟狀,劉鑾雄要求法庭裁定經修訂的《逃犯條例》不具追溯力,任何在修訂生效前被定罪的人,都不能被移交至與港府無引渡協議的地區。

「大劉」劉鑾雄。 資料圖片

「大劉」劉鑾雄。 資料圖片

申請人又要求法庭宣布,政府若將他移交澳門當局,將違反《人權法》中保障公平審訊和被告人權利等的條文規定;若特首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的酌情權不受限制,將違反逃犯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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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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