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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Uber司機不服遭裁定非法載客取酬罪 今提上訴

社會事

24名Uber司機不服遭裁定非法載客取酬罪 今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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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Uber司機不服遭裁定非法載客取酬罪 今提上訴

2019年04月15日 15:36 最後更新:15:36

警前年共拘28名非法載客取酬司機,全部罪成,被判3800元至4500元。

警方前年4月至6月期間22次「放蛇」假扮乘客打擊無牌出租車,合共拘捕27男1女非法載客取酬的Uber司機。28人在裁判法院全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3800元至4500元不等。其中24人不服定罪,今早透過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28名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罪成,24人不服上訴。資料圖片

28名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罪成,24人不服上訴。資料圖片

上訴方陳辭指,控方必須證明案中Uber司機有主觀意願,為了出租汽車或取得報酬,與乘客達成載客協議,方能入罪。但控方錯誤地運用客觀標準,單以各上訴人向「放蛇」警員收取車資,斷定他們有意出租汽車或取得報酬而載客,卻無證明他們駕駛的目的是甚麼。

法官質疑,控方為何必須證明司機與乘客之間有直接的載客協議。上訴方舉例指,若有人聘請私人司機接載他的朋友,單單按相關條例字面解釋,該司機都可能墮入法網,但這斷乎不是立例原意。上訴方認為,私人司機的載客協議是與他的雇主而非車上乘客達成的,這與Uber司機載客的情況不同,相關法例要懲罰的只是後者。

法官又問,如按照此邏輯,假若「放蛇」警員無意與案中Uber司機達成任何協議,但Uber司機仍然載警員一程,司機是否脫罪?上訴方認為司機仍然有罪,因相關條例關注的是司機載客的目的,法庭只需考慮司機載客時,是否認為取酬載客的協議已經達成,協議另一方是否同意協議並非關鍵。

上訴方透露,涉案28人中27人原擬提出上訴,後來2人放棄上訴,1人則不幸於上月離世。法官押後處理該已離世的上訴人的上訴申請。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2(3)條規定,任何人士不得駕駛或使用,或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非該車輛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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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終開放私家車「共乘」東京等4地區繁忙時間先行

2024年03月17日 19:20 最後更新:22:42

日本政府宣布,4月起陸續開放私家車有償接載乘客的「共乘」制度,在東京等4個地區先行,以舒緩繁忙時間民眾截不到的士的情況。

目前日本雖然有不少叫車的應用程式,Uber在日本也有業務,但民眾召喚的車輛,其實都是領有牌照的的士,利用自家私家車成為Uber司機的「共乘」(Rideshare)行為,在日本是違法的。據了解「共乘」一直不能合法化,源於全國車輛租賃服務、計程車聯合會等業界團體,向政府施壓所致,不過國土交通省終於要打破障礙,宣布陸續開放「共乘」。

日本部份地區繁忙時間的士不足。 Unsplash 圖片

日本部份地區繁忙時間的士不足。 Unsplash 圖片

國土交通省13日就宣布,因應城市在繁忙時間的士不足的情況,從4月起東京地區(東京都23區、武藏野市、三鷹市)、京濱地區(神奈川縣橫濱市、川崎市、橫須賀市等)、名古屋地區(名古屋市、瀨戶市、日進市等)、京都地區(京都市、宇治市、長岡京市)實行「共享車程」制度。

京都市乜將試行「共乘」。Unsplash 圖片

京都市乜將試行「共乘」。Unsplash 圖片

當局指,日後民眾在接送乘客時,必須先在出發前確認出發地和抵達地,並須以無現金的方式收取車費。

東京新宿。 Unsplash 圖片

東京新宿。 Unsplash 圖片

據悉,國土交通省打從24年2月起,就針對「共乘」提出制度案,針對的士不足的地區和時間,推進開放市場。當局根據叫車應用程式數據,決定優先開放實施的地區。國土交通省發現,東京地區周一至周五由上午7時至10時的士不足、京濱地區的星期五至星期日凌晨0時至5時不夠的士;名古屋地區為則為星期五下午4時至7時,至於京都地區則為周一至周三下午4時至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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