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認為提案內容亦沒有改變政治體制。

議員蘇嘉豪向立法會提交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被拒絕接納,立法會將於本月 (4月) 23日舉行全體會議上以簡單議決案處理蘇嘉豪的上訴。

蘇嘉豪。資料圖片

蘇嘉豪。資料圖片

蘇嘉豪召開記者會表示,他的提案建議行政長官選舉中,候選人少於 2人須重新展開提名程序。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以提出的議案涉及政治體制為由拒絕接納,上訴至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亦被駁回。但蘇嘉豪認為,行政長官選舉法是由本地立法的具體選舉辦法,不涉及政治體制,他的提案內容亦沒有改變政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