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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村民覆核丁屋政策 要求裁定原有鄉村原居民擁丁權

政事

元朗村民覆核丁屋政策 要求裁定原有鄉村原居民擁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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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村民覆核丁屋政策 要求裁定原有鄉村原居民擁丁權

2019年04月17日 11:54 最後更新:12:08

元朗村民覆核丁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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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今月8日就丁權覆核案頒布判詞,裁定透過申請建屋牌照興建丁屋,屬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惟根據現行政策,只有新界認可鄉村的男性原居民擁有丁權,原有鄉村的卻沒有。一名元朗十八鄉居民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現時丁屋政策剝奪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民權益,要求法庭裁定原有鄉村原居民都擁有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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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小型屋宇政策,年滿18歲、父系源自1898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可一生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其所屬鄉村內的合適土地上,建造一所最多3層高、每層面積700呎的小型屋宇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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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覆核的申請人為家住元朗舊墟的譚瑋鋒,建議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無律師代表的譚認為,地政總署將新界原居民分為原有鄉村和認可鄉村,但只允許認可鄉村男原居民申建丁屋,是以行政手段剝奪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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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再有9人被廉署起訴 周四屯門法院答辯

2024年02月27日 15:30 最後更新:15:51

廉政公署就元朗水蕉新村的懷疑「套丁」案,再落案起訴9名丁屋申請人,他們均為元朗原居民,各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全部人獲准保釋,星期四將分兩宗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連同早前被落案的一名丁屋發展商負責人及一名村代表,至今廉署共落案起訴11人。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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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丁屋申請人,年齡介乎42歲至74歲,廉署調查顯示,元朗水蕉新村一名原居民代表及其他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在村內發展一個丁屋物業項目。後來約於20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他達成協議,並委派他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這名人士及該等中間人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9名被控告的原居民,涉嫌於1991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分別與程振明等數名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誘使該署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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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又指,有關丁屋其後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的型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