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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聯席會議撐逃犯條例修訂 稱7年刑期門檻合理

政事

商會聯席會議撐逃犯條例修訂 稱7年刑期門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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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聯席會議撐逃犯條例修訂 稱7年刑期門檻合理

2019年04月17日 13:08 最後更新:13:16

聯席支持只涵蓋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

法案委員會今日開第一次會,但休會作結。

法案委員會今日開第一次會,但休會作結。

《逃犯條例》修訂繼續引起各界關注,代表69個不同行業及中小企商會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早前召開會議討論修訂。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表示,聯席會議原則上同意修訂,認為有必要修例堵塞法律漏洞,同時希望條例有清晰監管,只涵蓋可在香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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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會議召集人陸地說,會議上通過在有條件下支持修訂,認為設7年刑期門檻這方法較為合理及簡單,希望法庭可扮演更積極的把關角色,由法庭按證據決定案件在香港能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又指法庭在處理可判處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等,對證據的要求亦相應提高,可減少證據造假的機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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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鐘國斌表示,業界從來沒有表示必定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只是對部分涉及商業活動的罪行有憂慮,認為設7年刑期門檻可避免有人因「芝麻綠豆」的小事而被移交,而他亦很大機會會在法案委員會提出相關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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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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