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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心穎事件惹私隱關注 CY發炮轟賣片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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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心穎事件惹私隱關注 CY發炮轟賣片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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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心穎事件惹私隱關注 CY發炮轟賣片買片

2019年04月17日 14:56 最後更新:15:13

黃心穎許志安偷食事件惹私隱關注,到底司機可否偷拍市民片段賣俾傳媒?有網民問自己和老婆在的士上互咀司機可否偷拍賣片? 又有人問司機可否偷拍走光片賣俾傳媒?

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加入口水戰,他在facebook 貼文話:「正當大家熱議藝人出軌的時候,大家有沒有旁及傳媒的出軌問題?即使事件的主角是夫婦或正當的男女朋友,只要是藝人名人,的士司機偷拍的片或偷錄的聲帶一樣可以賣錢,一樣有會被爆。」

CY貼文加入口水戰。

CY貼文加入口水戰。

CY進一步指向記協和大律師公會,話「蘋果日報公開地明碼實價徵求爆相爆片,這是傳媒的功能嗎?記者協會對這種做法沒有意見嗎?這樣拍這樣登不犯法嗎?大律師公會也沒有意見嗎?」

香港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表示,未知透露片段的司機是否的士司機,但批評該名司機是「害群之馬」,影響業界形象。

現時未知事發地點到底是的士、Uber車抑或是事主的私人車輛。過往有的士司機將車廂內閉路電視拍攝的影片公開,警方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起訴,但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涵蓋範圍不包括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手機犯罪,換言之用不到來起訴此案司機。

另一個角度是保護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天表示,的士屬「半私人空間」,司機如使用攝錄裝置,要有切實可行的方式告知乘客已啟動閉路電視的攝錄功能。另外除非得到乘客同意,所得資料只限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例如保安用途。如用作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例如在網上披露等,已可能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

但法律界人士話,《私隱條例》力度有限,若有人犯例,私隱公署只可以發出「執行通知」,叫相關人等糾正,若相關人士之後再違反執行通知,才是刑事罪行。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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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高人話,外界或許有點誤解,以為特首政策組的研究都是保密的,其實並非如此。特首政策組一年外判的研究費用2000多萬元,當中很多研究是公開的。他們選題時也有和政策局溝通,確保做出來的研究政策局能用得著。

高人形容,政府決策前多做研究,了解情況,然後才作出決定,比拍腦袋決策科學得多。但事實上不能說做了一個旅遊巴泊位研究就馬上可以解決相關問題,但做了研究可以讓政策局有更多數據和科學分析,以供參照。

他說,特首政策組有部分研究不公開,涉及費用大約1000多萬,包括就不同問題做的民調,以及其他合約研究,保密的研究有兩大類,主要是和施政報告相關的前期研究,以及就政府內部醖釀中的政策作研究,例如了解外界有無其他可行的政策選項,或者作為「紅隊」,挑戰現有構思中的政策,找出其中漏洞。由於這些研究和政府即將推出的政策緊密關連,故有保密的需要。

高人分析,特首政策組的預算和過去差不多,但本屆政府謀劃的新項目很多,涉及眾多未來的規劃,以有限資源完成更多工作,協助政府作科學決策,殊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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