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有關做法屬濫用職權

「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遭生意拍檔潘嘉聞索償一案被判敗訴後,潘指控鄭利用親信代為在公司股東大會投票,通過鄭自己提出的4000萬元和解方案。鄭威濤前年9月透過駿濤向法庭發出傳票,要求法庭宣布股東大會決議有效。高等法院法官今午裁定,駿濤的傳票申請不符程序,加上鄭在轉讓股份予親信一事上有利益衝突,屬濫用職權,最終駁回申請。

「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資料圖片

「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資料圖片

法庭在正審中裁定,鄭威濤作為持有首間「板前壽司」的駿濤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以私人公司獨自擴展「板前壽司」業務和另起爐灶創立「板長壽司」品牌,違反董事責任,故須向潘嘉聞等賠償他獨自發展「板前」和「板長」業務的收益。

鄭威濤其後向駿濤提出4000萬元和解。駿濤前年8月召開特別股東大會,通過接受鄭提出的4000萬元和解方案,但潘嘉聞質疑,鄭在該次股東大會前5日,突然將手上絕大部份的駿濤股份,放售予2名股東麥建成與黃銳韜,透過2人代為在大會上贊成和解,避開利益衝突,故該次決議理應無效。

本周舉行的聆訊揭示鄭威濤患胰臟癌。他出庭作供時強調自己極不願意沽出公司股份,但患癌後心態有變,最終將股份轉讓予公司2名股東。他強調轉讓交易並非捏造,但承認自己內心想兩人投票贊成和解,以免自己突然離世留下官司予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