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3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下午約2時展開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到紅磡蕪湖街64號一個單位「放蛇」,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毛巾及按摩油。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拘捕單位內一名持有身份證的47歲泰籍女子,涉嫌「經營無牌按摩院」,另外3名持護照的泰籍女子,年齡介乎34至39歲,則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被帶返警署扣留調查。
社會事
其中3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九龍城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下午約2時展開行動,派員喬裝顧客,到紅磡蕪湖街64號一個單位「放蛇」,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毛巾及按摩油。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拘捕單位內一名持有身份證的47歲泰籍女子,涉嫌「經營無牌按摩院」,另外3名持護照的泰籍女子,年齡介乎34至39歲,則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被帶返警署扣留調查。
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葵涌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分別於8月及9月展開兩次聯合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位於盛芳街、葵昌路及大連排道共四個單位,搗破四間懷疑無牌按摩處所。行動中,4名年齡介乎48至51歲的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沒有牌照的按摩院」被捕。
人員於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床、枕頭、按摩油、毛巾等。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