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男子李某發現
自己養育了2年的女兒
竟然不是親生的
得知真相後的他
一紙訴狀將女兒的親生父親
告上法庭
4月20日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審結了
這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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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了2年發現女兒非親生
據悉,李某在33歲時喜得一女,他對女兒疼愛有加,但令其未料的是,其視為掌上明珠的女兒卻非其親生。李某的妻子王某一直從事按摩工作。
2018年10月,李某無意中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其與一男子丁某聯繫密切。李某查證後,發現丁某是王某的老客戶,不僅常常去王某的店裏按摩,並常以教開車、約吃飯等為由與王某進一步交往,雙方甚至多次相約去外地遊玩。
李某遂對自己的女兒進行DNA鑒定,鑒定結果顯示排除李某是李某某的生物學父親。
起訴孩子生父獲賠償
萬念俱灰下,李某一紙訴狀將丁某起訴至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10萬元,並要求丁某對其進行賠禮道歉。案件審理中,丁某承認李某某系其親生女兒。
渝水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丁某系李某某的生物學父親,李某沒有法定的義務撫養小孩,李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為撫養被告的小孩,丁某的行為存在明顯的過錯,對李某造成了精神損失,應對李某進行賠償並賠禮道歉。
據此,渝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丁某向李某賠償43200元並在報紙上上刊登判決書內容的一審判決。(文中均為化名)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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